蚌埠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热电联产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竣工验收
发布时间:2023-10-23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项目名称: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热电联产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竣工验收。
项目工期: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之日起至建设单位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之日三个月内。
项目地点:安徽省蚌埠市高新区
项目内容: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热电联产项目一期工程环保竣工验收监测服务。
工程概算:约9万元。
招标方式:比价
报价要求:固定单价报价
根据招标范围并结合自身实力,合理报价。报价中应包含服务、风险、责任、利润、税金等完成该项目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最终结算总价的最高限价:9.5万元。
发票:中标单位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企业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者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具有独立履约和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
(1)近三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
(2)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3)近三年内必须不曾在任何合同中有违约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
(4)在过去承接工程项目中,没有出现投标人负主要责任的技术、质量、商务等纠纷;
(5)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和被控股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4、投标人应满足如下资质和业绩要求:
(1)投标方具有近三年燃煤电厂环保竣工验收报告编制、组织开展环保竣工验收的的合同业绩(投标文件需必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已完工项目需提供完工证明,合同复印或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2)具有涵盖发电设备性能检测能力认可的CMA认证资质,必须具有环评报告中要求检测内容及深度;
(3)检测人员、检测仪器、检测方法、检测场所、检测报告等符合计量认证的有关规定,实验室通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CNAS或CMA认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同时具备检验检测超低排放浓度限值的资质;
(4)现场监测人员需具有国家环保部门颁发的环保验收监测合格证,持证监测。按照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总站总工字〔2004〕37号文)的要求,验收监测项目负责人必须通过国家和省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培训并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负责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须密封并加盖公章,于2023年11月06日12时前寄送至:安徽省蚌埠市华光大道220号蚌埠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车涛(收)18009623185
四、中标方式
有效最低价中标原则。
五、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项目联系人:李洁  电话:13965283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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